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避免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实现服务质量客户满意与自身安全作业,确保队伍内部和谐与促进公司安全经营形势的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开展以“抓管理、促安全、强素质”为主题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司保安管理制度》,以全面开展“日工作汇报制度”为契机,认真落实“保安服务质量标准”为根本,创建安全作业为思路,严格运营管理,不断提高各级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二、工作目标
全员增强安全意识,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力争实现:从2017年12月01日到2018年03月10日,“春节”前后公司安全经营无事故。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德友
副组长:陈栋、张太宽、高勇、李石明、王德、雷刚
组员: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各项目队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运营管理部,丁委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协调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01日至2018年03月10日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阶段,利用会议、电话、微信、短信方式进行动员,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不留死角。
第二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02月28日,抓落实和跟踪检查阶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利用现场走访、项目检查、参加会议、拜访客户、督导核查等时机,突出抓“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岗位失责”等不安全行为。
第三阶段: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3月10日,总结讲评阶段,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
五、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活动期间,办公室将活动的有关资料下发到各单位,要求在班前、班后会上贯彻学习,利用会议、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2、各分公司、项目部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落实。
(二)严格执行“日工作汇报制度”,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1、班长:
(1)每天上下班组织班前、班后会时,强调安全工作,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2)队员交接班途中列队行走(2人成排、3人以上成列)、交接班队员互相敬礼时,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3)根据服务区域大小,每30至60分钟检查各值班岗位一次,在检查现场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4)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队长,并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5)每天下班前整理当天的工作记录、单据和交接班物品时,用手机拍照、通过微信上传给项目队长。
2、项目队长:
(1)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保持1-2小时(根据服务区域大小而定)检查各值班岗位一次、每晚23点至次日凌晨6点查岗一次,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2)组织培训时,在培训开始后和培训结束前,在培训现场分别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3)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并用手机登陆“巡查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4)次日12点前整理好前一天的工作记录(含《保安队长工作日志》)和相关单据,并将自己和班长前一天用手机拍摄的工作照片通过微信上传给分公司经理。
3、分公司经理:
(1)不定时去各项目检查保安服务情况,在检查现场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2)每天到达不同的工作地点开展工作,在工作现场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3)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并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4)每月正式拜访客户主管一次,在拜访现场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5)每天整理各项目上传的工作照片,及时纠正不规范事项。
(6)每天上班后登陆“钉钉系统”书写当天的《工作规划》,下班前再次登陆“钉钉系统”书写当天的《工作小结》。
(7)每周整理自己和各项目拍摄的工作照片,书写《工作总结》上传到“钉钉系统”。
4、督察队:
(1)不定时去各项目检查保安人员的服务情况,如实填写《督察登记本》,并在督察现场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2)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并在督察现场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实时拍照上传。
(3)检查班长、队长的工作记录、考勤表等资料时,如发现异常应在督察现场用手机登陆“钉钉系统”对异常资料实时拍照上传。
(4)每天上班后登陆“钉钉系统”书写当天的《工作规划》,下班前再次登陆“钉钉系统”书写当天的《工作小结》。
(三)认真落实“走访与监督制度”,狠抓安全防范与执行情况
1、分公司经理对所属项目每月正式拜访客户一次(100公里以外的每两个月拜访一次)听取客户意见,根据客户的要求做好服务工作。每季度参加所属各项目工作会议一次,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2、督察人员对各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应起到监督作用,利用日查、夜查、驻点检查、培训等时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当事人、连带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或处罚建议。
3、项目队长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有预见、有防范,向客户单位提出科学的安全整改意见或建议;有关日常服务工作,做到早请示、晚汇报。
(四)项目队长、督察人员及分公司经理须排查的区域和范围
1、项目队长每天应认真检查各部门下班后是否按规定锁门或关窗(特别是夜晚)?是否关闭生产设备及各区域水电?检查围墙内外是否有攀爬过的痕迹、有没有放置可疑物?消防通道张贴的“封条”是否完整?
2、项目队长每天应观察各岗位值班队员是否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作业?
3、项目队长每周检查服务单位各区域的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安装、摆放?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各区域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或堵塞?
4、项目队长每周检测服务单位现有监控和报警系统能否正常使用?安装区域及布局是否合理?监控画面是否清晰?监控范围是否正常?
5、督察人员应保证在活动期间去每一个项目一次以上,认真核查安全防范情况,如实记录并上报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跟踪限时整改。
6、分公司经理每月至少一次核查所属项目的所有区域。核查各岗位《工作职责》是否完善、《工作流程》是否规范?业务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制度是否完善?《物品放行单》的签署、放行流程、放行时段是否合理?车辆出入的检查与放行流程是否规范?服务单位是否安装了保安巡更系统?保安值班室能否看到监控画面?各岗位是否配备了分机电话和对讲机、各门岗是否安装了警铃按钮?服务单位是否让保安代管各区域大门钥匙或车钥匙?复查项目队长应排查的事项是否落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
1、服务单位发生物品丢失或设施设备破坏事件的;
2、服务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时,保安人员未做好预防或未妥善处置的;
3、保安人员与他人或相互之间发生肢体冲突的;
4、保安人员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保安人员违章作业导致自身或他人遭受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6、保安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服务单位有两处以上消防通道被占用或堵塞、两件以上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而项目队长未书面报告客户单位整改的;
2、服务单位现有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两支以上监控摄像头画面模糊、黑屏或人为移动到无效拍摄角度,而项目队长未书面报告客户单位整改的;
3、服务单位各部门夜晚无人上班时,一个月内两次以上未按规定锁门、关窗,而项目队长未书面报告客户单位整改的;
4、一个月内,值班保安三次以上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巡逻打卡或签到,各岗位值班队员三次以上未按《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作业,而项目队长未采取措施整改或处罚当事人的;
5、服务单位让保安人员代管各区域大门钥匙或车钥匙,项目队长未书面报告客户单位整改或上报公司领导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顺利开展。
(二)对顶风违纪,组织不力,宣传不到位,效果差的单位予以批评和处罚,并将此次活动的执行情况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
(三)此次活动结束后,对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无安全隐患的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特此通知!
广东精诚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以下无正文
主题词: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抄送: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经理、各项目队长
广东精诚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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